在網絡技術不斷發展與普及的今天,人們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斷地改變,通過網絡購買商品已經成為許多人的購物選擇。網絡購物在中國正逐漸發展成一個巨大的商品與服務交易市場。雖然網絡購物相對于傳統購物要方便許多,但是網絡購物也會產生一系列的問題,其中就包括商標權侵權問題。那么網購中的商標權保護的難點有哪些呢?
1、侵權主體的不確定性
由于互聯網在世界范圍內使用,所以互聯網主體變得更加復雜,特別是在網絡購物過程中使用商標的情形,商標在使用中明顯會受到地域性的限制(馳名商標除外),消費者在網絡購物中可以隨意地選擇而不需要表明自己的真實身份,而網絡上的銷售者就更加隱蔽,這就為網絡商標侵權提供了滋生了條件。
雖然我國在互聯網領域加大了對網絡實名制的監管,但是這并不能說明在網絡上的銷售者均表明自己的真實身份,當事人的隱蔽性依然存在。在有關網站設立的資料審查除了少數特殊的服務行業,一般都允許用戶在網上注冊的信息是不真實的,不需要對其身份進行驗證,這就使得實施行為人在互聯網上實施侵權行為后,對侵權行為人身份的確定變得十分困難,尤其當侵權行為人在開放性計算機室實施侵權的情形下更是如此。據有關資料統計,利用公共場合侵權的案件占整個網絡侵權案件的70%。
2、侵權行為地的不確定性
傳統商標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地域性,但是網購中的商標侵權并不受行為人所處的地理位置影響。商標一旦出現在互聯網上,其傳播速度是非常迅速的,所以在網絡購物環境下商標被人盜用或者濫用的可能性極大,只要有網絡覆蓋的地方,就是有可能造成商標權侵權的地方,更何況網絡信息的傳播是用數字形式傳播,如何通過計算機的終端設備、網絡服務器等設備辨別侵權行為地,這對于普通法官或者商標權利人來說是很困難的。
3、侵權糾紛解決結果的不確定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4條對傳統的侵權責任作出了“停止侵害”、“返還原物”等10種責任承擔方式。雖然這10種責任承擔方式對于網絡購物中出現的商標權侵權也適用,但是在網絡購物中出現的商標權侵權作為比較特殊的侵權,若僅僅用這10種責任來規制就不能很好地維護權利人的利益了。
對于網絡購物侵權來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3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第2項的相關規定,網絡購物侵權的責任承擔方式還包括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因此,網絡購物中侵權糾紛的解決帶有技術性的特點,由于法官素質、技術條件等因素的限制,因而使得侵權糾紛解決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