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方的商標有無質押、許可、再轉讓、融資、入股等情況,轉讓人需要聲明公證。
2、轉讓同時需要辦理獨占許可,在商標局備案,以對抗善意第三人。
3、應將同一類下的近似商標一并轉讓,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4、如商標檔案與主體資格證記錄不一致,應一并辦理變更手續。
5、用于藥品、卷煙、報刊雜志的注冊商標受讓人應出具有關部門批準經營的有效證明文件。
6、商標轉讓人如果正在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須征得被許可人同意方可轉讓給第三方,(此條用于已經在商標局進行許可備案情況)
7、受讓人為自然人的,需要條件等同于自然人申請商標。
8、商標轉讓申請提交一個月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注冊人地址給注冊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
9、如果商標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10、轉讓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并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11、轉讓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12、商標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13、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14、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15、如商標為無償轉讓,最好簽訂贈與合同,或在公證聲明中約定不得行使撤銷贈與權。
16、轉讓前需要核實商標是否有效。
17、雙方應簽訂轉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