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類作品的形成是一個比較復雜、系統的智力創作過程,所以電影作品的版權問題比較復雜。以下文章電影版權注冊小編就電影作品版權內容是什么進行分析。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電影類作品屬于藝術類“作品”的范疇,制片者對其享有完整的版權,既包括基于電影類作品的產生而依法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人身權,也包括基于電影類作品的利用而帶來的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放映權、改編權等財產權。
為了理解制片者對電影類作品享有的版權的完整性,應把制片者對電影類作品享有的權利和錄音錄像制品制作者對錄音錄像制品享有的權利進行區分。錄音錄像制品是對他人作品的一種復制,不具有獨創性,例如,復制性的錄制他人報告、講學等而制作的電視片、錄像片等不屬于《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錄音錄像制品制作者享有的權利是一種鄰接權,是從屬于版權的一種權利,是一種不完整的權利,這種權利的獲取,需要取得相應作品的版權人許可,電影版權注冊小編打個比方,錄音錄像制作者要將他人的演講制作成錄音錄像制品進行發行,必須取得演講者許可。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只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并獲得報酬的財產權。